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 15:57:07   

各学院:

为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化、内涵式、创新性发展,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服务工作,加强学生资助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本次评选采取事迹材料评审与平时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参评范围

各二级学院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一线辅导员。

二、参评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工作,爱岗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熟练掌握资助业务平台操作,能坚持资助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学院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按时、准确报送各项工作材料,未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纰漏;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予以优先考虑。

1.注重资助育人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或撰写的新闻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平台发表的。

2.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含往年)。

三、参评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

(二)组织评选。评审工作由学生处具体负责,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根据实际参评情况,差额或等额评选出5-8名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三)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将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后期将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及以上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四、材料报送

请各候选人填报《2023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和事迹材料(1000-1200字,用第三人称)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在1月8日前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电子材料发送至:mnsdzzzx@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送。

 

 

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