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闽南师大〔2022〕24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二、三年级非定向研究生(档案在校)
二、评选名额
各学院名额分配见《2022-2023学年“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指标分配表》(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制定细则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在不低于学校文件要求情况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本学院评选细则,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报学生处备案。
(二)组织申报
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并填写《闽南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附件3)。
(三)学院初审
各学院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认真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初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确定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四)学校审定
学生处复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前完成申请、审核、公示和材料报送工作。电子版发送至:yjsfzfwk@mnnu.
edu.cn。
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各学院“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纸质版及电子版;
2.各学院推荐工作报告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4);
3.《2022-2023学年闽南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
4.《**学院“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5)。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研究生发展服务科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96-2522310
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