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树先进典型,汲取榜样力量,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展示新时代我校有志青年的精神风采,不断推进精准资助,提升资助育人效果。经研究,决定开展以“青春榜样,励志先锋”为主题的“CGreen杯”校园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校园“励志先锋”年度人物的选拔要求是:参选人可以是在热爱祖国、学习刻苦、科研突出、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创新创业、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个人,其事迹应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具备感动他人的元素,不一定轰轰烈烈,也可从细微处体现感动,使他人感到可敬、可亲、可学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受到师生的肯定和好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类别之一:
1.自立自强。面对家庭经济困难,面对自身疾患或残疾,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消沉、不自卑,能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活的挑战,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
2.学习科研。学习成绩在专业、年级名列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和实践能力,个人或带领团队在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术科研项目、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技等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见义勇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礼诚信,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热心公益。学习雷锋不计个人得失,尽己所能奉献爱心,帮助弱势群体,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参与各种爱心捐助活动、扶残助困、义务家教、环保民生等社会公益活动;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成效显著;
5.创新创业。结合所学专业,参加产品或项目研发取得突出成绩并实现成果转化;在课余时间,团结和带领同学,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取得较为突出的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6.其他类别感动师生的突出事迹。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可推荐2-3名候选人(具体推荐的研究生和本科数量由学院自行确定分配)。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评议推荐,并填写《闽南师范大学“CGreen”杯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1,要注明推荐类别)。
(二)学校审核及初评。在学院推荐基础上,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初评,确定20位初步候选人人选。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三)全校评选。学校将举行评选,总评分为100分。评选方式:视频展示或现场演讲,学校邀请评审专家对参评候选人事迹进行现场评审,对每个候选人进行评分,总成绩前10名候选人授予“闽南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荣誉称号,其他候选人授予“闽南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全校评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表彰奖励。对被授予“闽南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荣誉称号的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2000元;对被授予“闽南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1000元。
(五)材料报送。报送材料相关要求: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包括:
1.《闽南师范大学校园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附件1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个人事迹格式要求见附件1中的模板)。
2.获奖证明复印件(报送纸质版均需学院盖章)。
3.各学院需将候选人汇总填入《闽南师范大学校园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注:附件2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电子版报名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mnsdzzzx@163.com,压缩包命名为“××学院+励志先锋人物申报材料”。
五、活动要求及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本次评选推荐活动,在做好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挖掘整理的基础上,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评选活动氛围,务求实效。评选活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校园励志先锋人物称号获得者在校期间若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学校有权取消其获得的荣誉称号。
六、有关要求
各院按申报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民主推荐、审核,于2023年11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学生资助管理科和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谢映菁;联系电话:0596-2525007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CGreen”杯校园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推荐表》
2.《闽南师范大学“CGreen”杯校园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