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09:11:32   

机关各部门教辅单位

    为增强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南师大〔2020〕153号,将开展2022-2023学年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原则

1.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以学校党政管理机构、教辅机构事务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辅助管理工作为主,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敏感岗位、危险岗位、涉密岗位等特殊岗位不设立助管岗位

2.按照“助管岗位计划数一学年一申报”原则,各单位需结合缺编、借调、请产(病)假工作实际,申报2022-2023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数,无岗位需求的可不申报原则上每单位申报不超过3个。

二、岗位申报时间

有需求的单位请填写《2022-2023学年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表》(附件1,于96下午下班前书面签字盖章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发展服务科(科技楼北1212),同时电子版发送邮箱:yjsfzfwk@mnnu.edu.cn逾期未报岗位职责不明确的单位设置助管岗位。

三、岗位审核发布

学生工作处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当年学校相关经费划拔情况岗位需求计划,从工作的客观实际需要出发,核定聘用岗位名额,发布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信息。

四、岗位选聘考核

岗位招聘信息发布后,研究生持申请表到各单位应聘,用人单位负责做好选聘、指导、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后通知学生填写《闽南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2)。原则上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录用。设岗单位要合理安排岗位数和工作量,根据学生出勤和表现如实填报《闽南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3)(每月底前)。学生工作处审核后于次月初报送财务处,统一发放学生助管岗位津贴。

五、其他事项

1.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1-2022学年已核定的研究生助管,上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7月8日。各设岗单位若需报销7月份助管津贴,要在9月6日前将《闽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发展服务科(科技楼北1212),逾期不予受理。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考核”原则,各设岗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助管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若虚报岗位、日常考勤不严及管理不善,一经发现将撤销该研究生助管岗位。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的研究生助管岗位,由设岗单位自行支付劳动报酬。

联系人:刘秀英,联系电话:2522310。

附件:

1.2022-2023学年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表

2.闽南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3.闽南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登记表

                     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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