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16:38:1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情况,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将新学期我校本科生学生资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排学生暑期各类突发变故情况

(一)排查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含2021级本科生

(二)排查情况:各学院全面排查在校生暑期突发重大变故情况及因受疫情、汛情等重大灾害影响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特别是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细了解其家庭受灾情况及生活、经济情况。针对2021级本科新生,各带班辅导员要在新生入学前,及时普查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对于有资助需求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应及时详细告知各项资助政策,做好该生跟踪回访和入学接洽工作,新生报到期间将安排对其走访慰问

(三)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给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及路费补助。临时生活补助600元;路费补助标准为省内150元(厦、漳、泉地区原则上不考虑),省外400元。个别因突发重大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情况,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按照学生特困补助标准予以资助。

(四)材料报送:各学院于9月17日前将《2021-2022学年突发重大变故及灾害等学生情况表》(见附件1)报学生处资助管理科(科技楼南1217)。

(五)各学院在进行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要充分考虑该部分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全力畅通“绿色通道”

各学院要继续实施并进一步完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对被我校录取且家庭经济困难的2021级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按政策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对于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学生等,可直接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各学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要求提前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2021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线上申请流程为:学生登录迎新报到管理系统提交绿色通道申请辅导员、学院审核学校审核。

、统筹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

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组织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认定结束后,各学院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认定、分类资助、动态管理”的资助原则,合理安排资助项目。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压力方面,请各学院以奖、助、贷、减、免、勤工助学资金为主,以国家助学贷款为辅。同时,对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更多地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帮助。

、做好生源地贷款相关工作

(一)省外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当前,省外生源地信用贷款主要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因银行系统设置录入回执时间有限逾期学生贷款将被认定为自动放弃请各学院收齐相关学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生需在受理证明前面备注好学生学号),于9月17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科。

2.江西省农村信用社:部分江西省生源地贷款经办银行为农村信用社,需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请通知学生本人于9月17日前持《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函》、学生证到学生处资助管理科办理,并将回执单按照生源地经办银行要求寄回。

(二)福建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1.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在校生续贷首贷:由学生在网上申请,学生处进行网上审核,该工作已经于暑假开始启动,请通知本学院还没有申请的学生尽快进入银行系统进行申请;

2.邮政储蓄银行

学生报到后,学生处资助管理科会将需我校确认的学生汇总名单上传资助群共享以确认学生是否报到及贷款金额,学生处资助管理科将根据报到情况统一进行网上确认,学生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3.国家开发银行

省内国家开发银行相关手续与省外国家开发银行相同。

(三)其他事宜

1.我校生源地信用贷款收款账户名:闽南师范大学;账号:3500166243305001370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联系人:汪先平;联系电话0596-2525007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表格中需要

2.生源地信用贷款经办银行较多,贷款有关政策也经常有变化,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分门别类做好告知学生以及材料收集工作;

3.生源地信用贷款申请和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待审核确认后,生源地信用贷款将陆续发放到学校指定账户,学生处资助管理科将会根据到账情况制定到账确认表,待确认无误后,财务处会将贷款金额发放到学生缴费建行卡中。

、做好诚信、防骗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请各学院结合金融知识校园行活动,在学生当中广泛开展诚信和防骗安全教育,通过在微信公众号、网站、微博、微信群等发布警示告知和金融知识宣传等方式,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提醒学生警惕“校园贷”“套路贷”“回租贷”等,警惕诈骗分子利用申请奖助学金和交学费等方法的行骗伎俩,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骗能力。

请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新闻稿刊登于本学院主页或微信公众号,并截图发送学生资助管理科。

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

1.请各学院尽快完成2021届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档案建档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将2021届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档案移交学生处资助管理科。

2.进一步完善本学院学生资助档案,规范管理,及时归档。困难认定、各类资助申请、审批、资助信息系统所形成的电子数据以及资助工作相关图片等按照项目、年度分类电脑存档保管好,并做好资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七、坚持资助育人,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

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过程中,要关注受助学生健康成长,注重对学生的物质帮助与精神扶持、能力培养、心理健康等相结合,充分利用资助项目实施等时机,鼓励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培养学生责任意识,努力做到在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引导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各学院要积极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养成为社会服务的意识,传递资助之爱,弘扬志愿精神。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组建由受助学生组成的、具有学院特色的爱心服务队,在服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前提下,定期开展和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并在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志愿汇APP)及时记录活动时数。


附件:2021-2022学年突发重大变故及灾害等学生情况表




                       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