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教辅单位:
为增强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南师大〔2020〕153号),将开展2021-2022学年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原则
1.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以学校党政管理机构、教辅机构事务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辅助管理工作为主,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敏感岗位、危险岗位、涉密岗位等特殊岗位不设立助管岗位。
2.按照“助管岗位计划数一学年一申报”原则,各单位需结合缺编、借调、请产(病)假等工作实际,申报2021-2022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数,无岗位需求的可不申报。原则上每单位申报不超过3个。
二、岗位申报时间
有需求的单位请填写《2021-2022学年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表》(附件1),于7月6日前书面盖章签字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发展服务科(科技楼北1212),同时电子版发送邮箱:195445262@qq.com。逾期未报、岗位职责不明确的单位,将不再设置助管岗位。
三、岗位审核发布
学生工作处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当年学校相关经费划拔情况和岗位需求计划,从工作的客观实际需要出发,核定聘用岗位名额,发布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信息。
四、岗位选聘考核
9月初,研究生持申请表到各单位应聘,用人单位负责做好选聘、指导、培训与考核。原则上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录用。设岗单位要合理安排岗位数和工作量,根据学生出勤和表现如实填报《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每月底前)。学生工作处审核后于次月初报送财务处,统一发放学生助管岗位津贴。
五、其他事项
1.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0-2021学年已核定的研究生助管,上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7月10日。各设岗单位若需报销7月份助管津贴,要在开学初9月10日前将《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发展服务科(科技楼北1212),逾期不予受理。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考核”原则,各设岗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助管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若虚报岗位、日常考勤不严及管理不善,一经发现将撤销该研究生助管岗位。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的研究生助管岗位,由设岗单位自行支付劳动报酬。
联系人:刘秀英,联系电话:2522310。
附件:2021-2022学年机关、教辅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表
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