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9—2021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5 16:12:13   

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1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学工〔2021〕15号)要求,经学院推荐、个人申报,资料审查、专家考评等环节,分别评选出“优秀心理辅导站”6个、“优秀心理辅导站站长”6名、“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10名、“优秀班级心理委员”57名、“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175名,现予以表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2019—2021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表彰名单


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