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1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 20:03:28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效应,经研究,决定在今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评选表彰2019-2021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项目包括:优秀心理辅导站、优秀心理辅导站站长、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优秀班级心理委员、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心理辅导站

学院重视心理辅导站的建设,有相关的人员配备,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或辅导;学院心理辅导站每年开展学院活动不少于4个;每年至少开展2次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培训;根据学院情况开展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申报心理育人精品项目;积极落实和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重视学院朋辈心理委员和心理信息员培训和管理工作;工作机制完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能全面了解、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妥善做好心理危机处置工作。近两年来没有发生心理健康危机责任事故。

2.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

担任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站长一年以上,辅导站工作成效好;每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积极宣传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各类心理健康活动,结合学院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做好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协调等工作。在辅导员年度考核中获得合格以上等级。

3.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

担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朋辈心理辅导员满1年;落实朋辈值班制度;接待朋辈心理辅导或开展朋辈心理培训效果好,无不良反馈;积极参与线上心理咨询及树洞回复;积极推送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公众号信息;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举办的心理培训和督导,无缺席记录;遵守心理咨询工作的伦理要求;具有主人翁精神。

4.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担任班级心理委员满1年;每年在班级开展2次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参加过至少2次学校举办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接受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或者学院心理辅导站举办的心理培训,参与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举办的班级心理委员、心理自助中心学生干部培训获得合格或优秀证书;主动向辅导员报告过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帮助班级同学疏导过心理困惑;积极推送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公众号信息

   5.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

担任宿舍心理信息员满1年;主动在宿舍宣传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及学院心理辅导站;积极宣传心理知识,传播积极的心理健康理念;及时反馈宿舍同学的异常情况;宿舍人际关系和谐;参加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或学院心理辅导站举办宿舍心理信息员培训,主动帮助宿舍同学疏导心理困惑;积极推送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公众号信息。

二、评选名额分配及参评对象

1. 优秀心理辅导站: 6个,对象为学院心理辅导站。

  2.优秀心理辅导站站长:6个,对象为负责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的心理辅导站站长。

     3.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10名,对象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朋辈心理辅导员。

  4.优秀班级心理委员:按照学院班级数10%下达名额。每个学院还需从中推选一名心理委员作为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候选人。

  5.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按照学院宿舍房间数5%下达名额。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及个人报名,提交申请表及支撑材料(详见附件要求)。优秀心理辅导站、优秀心理辅导站站长、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申报材料直接提交至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将另行组织现场评选。优秀班级心理委员、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评选由学院心理辅导站参照评选条件实施,还需从推荐的优秀班级心理委员中推选1名作为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候选人,并提供文字及视频资料(文字介绍500字以内,视频格式为MP4,时长5分钟)

2.评选办法。优秀心理辅导站评选:学院提交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由心理辅导站站长、学生处教师、各学院心理自助中心学生代表各1名进行现场打分,并最终确定表彰对象。原则上获评优秀心理辅导站的学院,其站长获评当年度优秀辅导站站长。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提交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专职教师评分占60%,每个学院派1名朋辈代表参与现场评分,占40%;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由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直接推选。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2.评选程序要合理合法,评选结果要进行公示。

3.个人及单位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已评选的取消荣誉。

4.所有评选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纸质版)请4月26日前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命名发到23381946@qq.com。


附件:

    1. 优秀心理辅导站申报表

2. 优秀心理辅导站站长申报表

3. 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申报表

4. 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申报表

5. 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申报表

6. 各学院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名额分配

7. 各学院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名额分配

8. 学院心理辅导站支撑材料模板


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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