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心理育人精品项目培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3 19:54:03   

各学院:

凝练我校心理育人工作特色,打造心理育人品牌,探索形成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可持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提高我校心理育人工作水平。按照“学校有精品、学院有特色”的总体工作思路,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心理育人精品活动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3月12-2020年330

二、建设时间

20214月-202111


三、申报内容

结合学院“院情”“生情”,培育建设具有学院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精品活动项目,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参考方向:

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的培育;

2.学院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探索;

3.大学生精准心理帮扶模式探索;

4.心理育人与其他育人体系融合探索(如心理育人与资助育人、网络育人、服务育人和文化育人的结合等);

5.朋辈心理工作有效开展机制探索;

6.利用新媒体开展心理育人的实践探索;

7.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心理育人的实践模式;

8.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建设实践探索;

9.心理育人活动创新实践探索;

10.大学生心理素质拓展、团体辅导在心理育人中的实践

四、经费资助

对入选的心理育人精品项目建设提供经费资助,重点项目每个项目提供经费4000元,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提供经费3000元。

五、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各学院

2.申报数量:各学院限报1-2

3.申报材料

(1)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心理育人精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六、材料提交

申报表、项目文字说明材料电子版在330日前发送至邮箱:1045221244@qq.com,纸质版需经学院党委核实并加盖公章,4月2日前送交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地点:芙蓉三楼306办公室)。联系电话:18850297360 (王品卿)

七、评审与管理

1.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共评审出若干个优秀项目,其中重点项目3个,一般项目若干(实际项目数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来定),并在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

2.项目负责人须按申报表的设计内容扎实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培育建设期满须提交项目成果报告,包括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心理育人精品项目申报表

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1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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