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8 17:25:42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情况,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将2020级学生资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做好2020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1、普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情况

新生入学前,请各带班辅导员普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对于有资助需求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应及时详细告知各项资助政策,做好该生跟踪回访和入学接洽工作。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新生临时生活补助路费补助。新生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600元;新生路费补助标准为省内150元(厦、漳、泉地区原则上不考虑),省


400元。

《新生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情况汇总表》及《新生路费补助申请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请于1015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

2020级学生符合资助兜底对象的(建档立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救助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请提醒学生带好相关证件复印件

2、全力畅通“绿色通道”

各学院要继续实施并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2020级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按政策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对于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学生等,可直接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各学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要求提前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流程为:学生登录迎新报到管理系统--提交绿色通道申请-辅导员、学院审核-学校审核。

二、做好2020-2021学年2020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根据学工[2020]30号《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请各学院及时开展2020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2020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10月26日前完成线上申请,11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批,在11月5日前完成学院复核、上报工作

三、做好2020级学生生源地贷款相关工作

(一)省外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当前,省外生源地信用贷款主要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因银行系统设置录入回执时间有限逾期学生贷款将被认定为自动放弃请各学院收齐相关2020级学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新生需在受理证明前面备注好学生学号),于10月20日送至科技楼南1217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江西省农村信用社:部分江西省生源地贷款经办银行为农村信用社,需要学生资助管理审核盖章,请通知学生本人于1020日前持《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函》、学生证到科技楼南1217办公室办理,并将回执单按照生源地经办银行要求寄回。

(二)福建省生源地贷款

1、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2020级新生贷款:按国家要求贷款未到账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10月10学生资助管理将福建省农信社及省外国家开发银行办有贷款学生名单报给各学院各学院可参考学生名单为相关学生办理绿色通道手续

2、邮政储蓄银行

学生报到后,学生资助管理将需我校确认的学生汇总名单上传共享以确认学生是否报到及贷款金额,根据报到情况统一进行网上确认,学生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三)其他事宜

1、我校生源地信用贷款收款账户名:闽南师范大学;账号:3500166243305001370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联系人:赵立群;联系电话0596-2525007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表格中需要

2、生源地信用贷款经办银行较多,贷款有关政策也经常有变化,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分门别类做好告知学生以及材料收集工作;

3、生源地信用贷款待审核确认后,生源地信用贷款将陆续发放到学校制定账户,学生资助管理科将会根据到账情况制定到账确认表,待确认无误后,财务处会将贷款金额发放到学生缴费建行卡中。

、做好防骗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请各学院结合金融知识校园行活动,在2020级学生当中广泛开展防骗安全教育,通过在微信公众号、网站、微博、微信群等发布警示告知和金融知识宣传等方式,提醒学生警惕“校园贷”“套路贷”和“回租贷”等,警惕诈骗分子利用申请奖助学金和交学费等方法的行骗伎俩,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骗能力。

请各学院于1020日前将宣传活动新闻稿刊登于本学院主页或微信公众号,并截图发送学生资助管理科。



附件:

1.《新生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情况汇总表》

2.《新生路费补助申请情况汇总表》



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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