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 17:14:5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情况,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将新学期学生资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排学生暑期各类突发变故情况

1.排查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排查情况:各学院全面排查在校生暑期突发重大变故情况及因受疫情、汛情等重大灾害影响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特别是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细了解其家庭受灾情况及生活、经济情况

3.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给予临时生活补助及路费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标准


600元;路费补助标准为省内150元(厦、漳、泉地区原则上不考虑),省外400元。个别因突发重大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情况,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按照学生特困补助标准予以资助。

4.材料报送:各学院于9月7日前将《2020-2021学年突发重大变故及灾害等学生情况表》(见附件)报学生处资助管理科(科技楼南1217)。

5.各学院在进行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要充分考虑该部分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做好生源地贷款相关工作

(一)省外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当前,省外生源地信用贷款主要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因银行系统设置录入回执时间有限逾期学生贷款将被认定为自动放弃请各学院收齐相关学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生需在受理证明前面备注好学生学号),于9月11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科。

2.江西省农村信用社:部分江西省生源地贷款经办银行为农村信用社,需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请通知学生本人于9月11日前持《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函》、学生证到学生处资助管理科办理,并将回执单按照生源地经办银行要求寄回。

(二)福建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1.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在校生续贷,在校生首贷:由学生在网上申请,学生处进行网上审核,该工作已经于暑假开始启动,请通知本学院还没有申请的学生尽快进入银行系统进行申请;

2.邮政储蓄银行

学生报到后,学生处资助管理科会将需我校确认的学生汇总名单上传资助群共享以确认学生是否报到及贷款金额,学生处资助管理科将根据报到情况统一进行网上确认,学生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3.国家开发银行

省内国家开发银行相关手续与省外国家开发银行相同。

(三)其他事宜

1.我校生源地信用贷款收款账户名:闽南师范大学;账号:3500166243305001370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联系人:赵立群;联系电话0596-2525007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表格中需要

2.生源地信用贷款经办银行较多,贷款有关政策也经常有变化,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分门别类做好告知学生以及材料收集工作;

3.生源地信用贷款申请和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待审核确认后,生源地信用贷款将陆续发放到学校指定账户,学生处资助管理科将会根据到账情况制定到账确认表,待确认无误后,财务处会将贷款金额发放到学生缴费建行卡中。

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

1.请各学院尽快完成2020届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档案建档工作,并于9月12日前将2020届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档案移交学生处资助管理科。

2.进一步完善本学院学生资助档案,规范管理,及时归档。困难认定、各类资助申请、审批、资助信息系统所形成的电子数据以及资助工作相关图片等按照项目、年度分类电脑存档保管好,并做好资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附件:2020-2021学年突发重大变故及灾害等学生情况表



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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