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闽南师范大学“文明宿舍” 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2 12:33:43   

各学院:

    现将《闽南师范大学“文明宿舍” 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22





闽南师范大学“文明宿舍” 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按照思想政治工作“三进”的要求,以“平安、文明、和谐、温馨”为目标,做好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推进文明校园建设,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住宿学生

二、评选比例与周期

1.评选比例:各学院学生宿舍间数10%以内。

2.评选周期:每学年评定一次。

三、评选条件

1.舍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宿舍良好氛围;宿舍成员和谐相处、友爱互助;能够弘扬正气,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切实履行服务宗旨,争当乐于奉献的表率。

2.学风建设: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迟到早退,不旷课,诚信考试。按时作息,不影响他人休息。

3.内务卫生: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垃圾堆积、无蛛网、无乱贴乱画现象,空气清新;平时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做到宿舍内清洁、整齐、温馨、健康。

4.安全秩序:对本宿舍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够自觉加以排查、积极防范并及时汇报;引导大家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宣传劝导同学安全用电,严禁宿舍内出现违章用电现象。

5.遵章守纪:引导宿舍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宿舍文明守则,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学习、生活秩序,无违纪行为。

6.文化建设:所在宿舍成员能够共同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室内高雅文明,宿舍制度健全,有舍规等;积极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7.心理保健:对本宿舍成员的异常心理动态能够及时关注并上报,协助疏导情绪,引导主动求助心理咨询;所在宿舍成员能够互相关怀,共同面对困难和挑战。

四、评选办法

1.根据学校《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大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南师大2014256号)文件精神,文明宿舍以星级标准来评定,分为五星级、三星级、一星级、不列级共四个等级。宿舍星级评定评定工作由学院组织进行,每学期进行一次星级宿舍评定,每学年做一次总评。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学院总评结果和校自律会抽查情况,最终核定宿舍星级。

2.星级宿舍每学期评选一次,两学期宿舍星级均为五星级的宿舍方可参与文明宿舍评定,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

3.鉴于学生宿舍的差异性,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五、表彰奖励

1.文明宿舍由学校颁发流动锦旗,进行全校通报表扬。

2.文明宿舍成员可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综合考评条例》有关规定加

六、评选工作要求

1.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文明宿舍评选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学生宿舍文明创建评优活动,既是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举措,更是推进德育进宿舍、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要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并充分尊重学生在创建过程中的主体意识和创新意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完成文明宿舍推荐工作,并告知学生宿舍文明评定结果。

2.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如有发现学生宿舍不符合评选条件,内务差、违规用电、迟归、处分等现象,一经核实,即取消文明宿舍评定资格。

3.各学院要积极探索宿舍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宿舍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常规工作长抓不懈,并以此教育引导学生“让优秀成为习惯、让先进成为个性”,促进校园文明建设。

4.各学院要对文明宿舍初步推荐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宿管委办公室。宿管委办公室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汇总,结合校自律会抽查情况,拟定文明宿舍名单,并在全校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文明宿舍推荐材料打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宿管委负责老师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名称+文明宿舍推荐材料”。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的纸质版材料送至宿管委办公室(科技楼南1216,联系电话:0596-2591427)。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文明宿舍”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