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分子”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10-31 11:09:07   

漳师学〔2012〕25号

关于表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分子”的决定

各院、系: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漳师学〔2012〕11号)要求,经各院、系评选推荐,校学生处、心理咨询与研究中心审核,决定授予翁仙、黄珊珊等189名同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名单如下:

中国语言文学系(12人)

翁 仙 余 怡 郭晓玫 杨燕霖 陆 霓 陈子钰

沈清琪 杨秀晶 佘 婷 李珊珊 张 云 张丽泉

外国语言文学系(18人)

陈 瑜 陈艺玲 邓贞贞 由艳秋 郭丽丽 邱婷婷

邵秋菊 林玲玲 尤素芳 蔡丽君 郑晶晶 张 莉

陈燕鸿 谢 晨 叶 梅 叶艺森 曹海玲 胡梅林

政治法律系(12人)

黄珊珊 郑 丽 林慧龙 吴丽程 陈燕琼 王 怡

钟小文 池文倩 游素玉 邱桂珍 洪小红 韩其虎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12人)

陈 雄 蔡秀月 林雨虹 吴雅婷 林 婷 胡定斌

赵 雪 林秀英 张小连 黄锡丽 邱冠峰 石洪新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系(15人)

钟慧琴 钱墩森 黄华继 杜宝花 何金平 张 辉

林 涛 谢 川 杨天珊 卢珊珊 林冰凡 吕荣荣

张利华 张漳镇 蔡巧芳

化学与环境科学系(15人)

杜 鹏 郭忠东 黄宝霞 曾绍英 郭飞飞 罗彦旻

乐兴栋 黄水英 蔡育生 曹 亮 刘毅斌 林 楷

郑德来 廖玲娜 陈 演

历史与社会学系(10人)

王泽雄 张紫琳 韩圣燕 杨 敏 吴艺莹 苏淑清

戴真真 董 莎 郑玉芳 林建英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15人

吴冠鹏 方秋平 朱晓霖 谢华伟 刘 荣 陈新苗

俞 杰 杨巧贤 廖露霞 卞薇薇 赖苏玉 施妮妮

吴崇盛 陈秋奉 余 李

教育科学与技术系(12人)

钱吟秋 黄慧煌 蔡逸娴 陈 秋 邹小丽 李 晶

林齐媚 魏良花 黄绿丹 林惠娟 黄秋菊 林霜莉

体育系(5人

许艳丁 陈飞灿 许石强 黄志强 刘国政

经济学系(12人)

林雅真 田杨霖 乐荣铨 刘林敏 张巧玲 吴丽玲

郑芷微 陈 莹 刘少珊 卜 垚 黄敏敏 陈 慧

管理科学系(12人)

邬敏桦 聂赛枫 张 欣 彭丽霖 黄翠云 詹晓锦

陈苗苗 樊露丹 潘少红 何潇婧 李茜萍 李建华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11人)

池修深 赖燕晶 王姝菲 方洪枫 何韦君 黄燕华

庄 敏 黄志灵 陈清兰 郑伟娟 林秀芳

艺术系(6人)

刘秋月 沈琴芳 周子翔 唐宗壬 林宇婷 林道喜

新闻传播系(9人)

莫丹燕 史玉贤 陈欢欢 白 嘎 潘 颖 郭荣庄

何 焰 方 妍 李 义

海外教育学院(3人)

李 晨 肖振斌 黄 婷

大学生心理自助中心(10人)

陈荣琪 许燕红 龚艳芳 潘冰冰 阮慧珊 庄捷骏

林 惠 郑燕琼 刘玉梅 高静静

希望获奖的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更大的努力。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咨询与研究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