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26 23:29:1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吸引和鼓励校内外更多的学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率和生源质量,全面提升培养质量特制定2017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一、评选办法

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本年度考入我校且按期报到注册的2017硕士研究生。定向研究生和破格录取研究生不参与评选。

1、一等奖学金。

奖励金额10000元,奖励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录取人数的15%。奖励范围为: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且被我校录取的学科排名前40%的考生;

2)本科就读 “985”或“211”院校(不含独立学院)被我校录取的考生.

2、二等奖学金。

奖励金额5000元。奖励范围为:

1)调剂并被我校录取,初试成绩学科排名前20%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211”、“985”等重点高校且符合一志愿复试条件,调剂并被录取到我校的考生(需提交纸质版或电子版证明,请同学们保留好复试依据)。

3、三等奖学金

奖励金额2000元。

凡符合新生奖学金评选条件且未获得一、二等奖学金的新生均可获三等奖学金。

以上学科排名指当年学科内所招的全部新生初试成绩进行排名,即包含未报到学生及定向学生。测算指标按四舍五入,不足一个给一个的原则。

二、申报和发放流程

1、各学院分学科公布当年新生初试成绩排名学生根据新生奖学金评选原则及初试成绩排名,向学院提出新生奖学金申请(附件1)。

2、学院对学生申请等级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请学生获奖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附件12929日前报送研究生处管理(汇总表同时需发送至QQ邮箱)

4、研究生处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并将获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确定最终发放名单及等级。
5、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审,如有不懂之处,可以咨询研究生处管理科:2597561

附件1:《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17级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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