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師範大學2016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博士研究生簡章
   发布时间:2015-11-16 09:06:00   

閩南師範大學2016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博士研究生簡章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大学,前身为漳州师范学院。由原龙溪师范学校于1958年春设立师范大专班发展而来,同年9月在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成立漳州大学师范学院。1959年春,在原漳州大学师范学院的基础上建立漳州师范专科学校。1963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漳州师院、厦门师院、南平师院、泉州师院合并组建而成,与当时的福建师范学院形成福建省“一南一北”的本科师范教育格局。1966年,学校因文化大革命被迫停招。1977年,由于历史原因,没有直接恢复福建第二师范学院,而是先后经历了龙溪师范大专班、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办学历程。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改回原漳州师范学院校名。

复办以来,我校紧紧抓住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次重大机遇,不断加快改革与创新步伐,办学水平实现了三次重大跨越:1987年恢复本科专业招生,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现第一次跨越; 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实现第二次跨越;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得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同时本科专业列入本一批招生,实现第三次跨越。

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现有18个教学院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1000余人。设有62个本科专业,建立了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专业授权类别(19个学科领域),4个博士人才培养方向。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培、引、聘”并举,逐步建立了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36人(含双聘教师),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164人,副高职称的31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09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人,闽江学者6人,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入选“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人才项目”,7人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13人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入选“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另有省级以上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师德之星等40余人。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方针,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目前主持福建省“十二五”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地方政府统筹下‘三位一体’教师教育改革试点”,以及“优秀闽南文化文科人才培养计划”等4项福建省“十二五”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7个,省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
学校坚持学术兴校战略,以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为目标,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和科研建设。建有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3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6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6个科研创新平台,建立了21个研究院所。

学校重视高新技术与应用开发研究,坚持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以协同创新为导向,以省校两级创新平台建设为抓手,实施校企、校地、校所、校校合作,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利用学校技术、人才和资源的优势,与地方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服务。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目前已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开展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与台湾明道大学、中州科技大学 、世新大学、屏东教育大学、新竹教育大学等高校均保持着良好、稳定的校际交流关系。与台湾明道大学合作开展广播电视学(影视多媒体技术方向)等5个专业的“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与台北城市科技大学合作招收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与朝阳科技大学合作招收经济学专业学生,促进了学校与台湾高校间的密切联系。

学校秉承“博学、明理、砺志、笃行”校训,根植闽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国,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学校共培养各类毕业生近7万余名,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勇于拼搏,建功立业,赢得了广泛赞誉。党和国家领导人方毅、彭冲、彭佩云,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领导,曾先后为学校题词或到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对学校的发展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学校的未来前景寄予厚望。漳州市历届党政主要领导都亲临学校现场办公,全力支持学校的发展。

目前,学校正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大力实施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着力推进“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办校”四大重点工程,朝着建设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大踏步前进。

一、報名

(一)考生報考資格

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曆(報考時還未取得本科學曆證書或獲學士學位者,需獲得相當於祖國大陸專科學曆,2年以上工作資曆,且需提交能夠顯示其研究能力已達學士水平的證明材料)。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曆(報考時還未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者,需獲得相當於祖國大陸大學本科學曆或已獲學士學位,6年以上工作資曆,且需提交能夠顯示其研究能力已達碩士水平的證明材料)。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類。研究生在學期間按我校的規定交納學費。

(三)報名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考生应在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报资讯和缴费。

(四)報考地點

考生可任选北京、广州、香港和澳门4个教育部制定的任一报考地点报考。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填報志願

1、閩南師範大學代碼10402

2、考生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學科(類別)、專業(領域)。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各專業初試科目,請查閱我校2016年面向港澳臺海外地區招收研究生專業目錄。報考碩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報考博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碩士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均為150分;博士生初試科目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參加複試考生名單、複試內容、方式由我校由我校另行通知。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 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 間:

2016年4月9日至10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複試、地點、時間

複試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在複試前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曆(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複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及地點由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自行確定,並通知考生。

考生体检工作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实施。

地點:閩南師範大學

時間:2016年5月25日之前

具體時間、地點由我校另行通知。

三、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複試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評核後擇優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6年7月1日前由我校寄發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於2016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在“入學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学习期间住宿与内地研究生同样安排,住宿标准及住宿费用与内地研究生相同。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制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兼讀制碩士生或兼讀制博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七、奖学金

我校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关於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号)及《財政部教育部关於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內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评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八、學費

2016年攻讀閩南師範大學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學費標准如下:

類 別

全日制

兼讀制

備 注

博士研究生

10000元/年

博士、碩士研究生學費標准均為暫定標准,收費標准若有調整,以福建省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准為准。

碩士研究生

8000元/年

九、聯系和查詢方式

單位代碼:10402

單位名稱:閩南師範大學

聯系部門:閩南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縣前直街36號

郵政編碼: 363000

聯系電話:0596-2527801

聯系人:胡海智 張琳

傳 真:0596-2527801

E-mail:huhaizhi@mnnu.edu.cn

網址:http://yjsy.m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