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关于调整
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闽南师大〔2024〕141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闽南师大办〔2022〕10号)文件精神,对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分管教学校领导
副主任:教务处处长、教务处分管副处长
委 员:
文科组
黄金明(组长) 肖模艳(副组长) 陈彩虹(副组长)
洪照耀 刘 冰 刘建华 邓文金 廖章庭
黄丽荧 曾绚琦 曾明华 何孟飞 刘北一
理工科组
陈跃辉(组长) 尤秀丽(副组长)
郑艺梅 王宇野 曾剑斌 李云鹏 傅 为
陈晓清
实验室安全督导组
周锦荣(组长) 费 鹏(秘书)
闫 格 陈 凡 巫文佳 杨天隆 袁东斌
吴梅君
信息安全督导员:杨国伟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任期两年。
闽南师范大学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