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文件
闽南师大〔2019〕43号
闽南师范大学关于
杨娟娟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杨娟娟同志的文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闽南师范大学
2019年3月14日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闽南师范大学 学校办公室 邮编:363000主办单位 闽南师范大学 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