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琼、林贵东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5 17:43:00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方琼同志任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贵东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