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師範大學201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生復試方案實施細則
   发布时间:2015-04-17 16:07:00   

閩南師範大學201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生復試方案實施細則

閩南師範大學201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生復試方案實施細則 為做好2014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生復試錄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品質和保證新生入學品質,根據教育部及學校下達的相關檔精神,特制定如下復試方案細則:

一、復試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維護考生利益。

2.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原則,確保生源品質。

二、復試組織管理從學科方向導師組成員中抽選3-5名,成立復試工作小組。復試工作小組認真研究復試方式、大綱和方法,並加強參與復試工作教師的培訓與管理,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強化參與復試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三、復試相關工作

1. 資格審查:提供以下材料:①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須提交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正本)或同等學歷文憑副本,帶備證件正本以供查驗(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②身份證件原件、影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③兩張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2寸照片;地點:閩南文化研究院9號樓214辦公室

2.復試方式:採用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是對考生的外語水準,專業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等進行測試。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得少於20分鐘。

3.復試內容 ①英語口語測試:自我介紹、問題提問 ②專業知識考察:按研究方向,設置題目,由考生抽答兩道題目。

4. 復試評分細則:英語權重20%,綜合素質權重20%、專業素質權重60% 復試總分由英語、綜合素質、專業素質三項成績權重相加。

5. 復試相關說明復試成績為百分制,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權重相加。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入學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

6.時間、地點:時間:2014年4月21日下午3:00 閩南文化研究院9號樓會議室212(“閩台家族社會與文化”方向)

四、錄取工作通過嚴格把關,以資格審查合格、復試合格,入學考試總成績為依據,擇優錄取。

閩南師範大學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