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5-09-22 17:57:58   

为了保障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知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闽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建议参阅本《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校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闽南师范大学校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学校信息公开网站

(二)公开形式

本校主要通过学校网站、公栏、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学校网站地址为:https://www.mnnu.edu.cn/

(三)公开时限

需要公开的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获取方式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和学校信息公开网站,或者到闽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闽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科15楼

办公时间:学校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联系电话:0596-2520325

传真号码:0596-2026037

电子邮件:xxgk@mnnu.edu.cn

邮政编码:363000

(二)受理程序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闽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校网站(网址:https://xwgk.mnnu.edu.cn/xxgkzn.htm)上下载,也可以到学校办公室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三)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信息公开指定电子邮箱。

4.特别程序。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1.本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学校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位名称。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申请人有不同请求应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受理部门出具《校务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受理部门出具《校务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6.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并出具《延期答复告知书》。

(五)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督查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596-2591390

投诉电子邮箱:mnsdxb@mnnu.edu.cn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科15楼

邮编3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