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闽台3+1项目简介
   发布时间:2013-10-08 10:14:00   

为了进一步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福建省各方面建设培养更多优秀人才,福建省教育厅于2009年提出在闽高校实行“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闽南师范大学于2011年开始招收闽台项目学生。与台湾东海大学、世新大学、明道大学、大叶大学、台北城市科技大学、朝阳科技大学、高雄第一科技大学联合办学,通过闽台两岸高校专业合作及分段对接,引进台湾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两岸优秀师资,以培养具备现代化专业理论、熟练使用英语和计算机技能、掌握实际工作领域方法与手段、了解两岸相关法律法规的全方位人才。项目采取“3+1”的培养模式,学生第一、二、四学年在闽南师范大学学习,第三学年到由学生自主选择到台湾院校学习,期间由合作大学安排到台湾相关企业见习。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闽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以及台湾合作院校的结业证书。在闽南师范大学学习期间,学费15000元∕学年。在台湾学习的学费按合作高校的收费标准收取,约新台币10万元,折合人民币约2万多元。

海外教育学院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