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闽南师范大学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06-01 19:53:34   

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预算批复的通知》(闽教财〔2015〕2号),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闽南师范大学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高等教育,培养高质量创新人才。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闽南师范大学包括19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1个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闽南师范大学

财政核拨

2080

126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闽南师范大学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办学治校,全面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全面建设幸福民生校园,奋力推动学校办学发展各项事业实现新跨越、取得新成效。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落小落细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严格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培训工作。

6.做好统战群团工作。

7.巩固和拓展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1.开展学校“改革创新年”系列活动。

2.推进绩效考核制度改革。

3.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综合素质。

4.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5.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设置。

(三)全面推进依法办学治校

1.全面推进依法办学执教。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体系。

(四)全面拓展对外交流合作

1.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2.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3.深化海外教育交流。

(五)全面建设幸福民生校园

1.加速推进校园基础设施建设。

2.加速推进校园民生工程建设。

3.深入推进校友服务工作。

四、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闽南师范大学收入预算为31194.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含财政代管资金)31194.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194.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739.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15.93万元,公用支出7841.3万元,项目支出5397.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4950.4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50205高等教育基本支出1475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校行政运行经费、正常办学经费。

(二)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192.08万元。主要用于校教职工医疗保险经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4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6.5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46.5万元。主要用于对外教学和学术交流,开展对外教育交流合作以及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5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管理和交流、教学科研活动及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_20150601190643_arm8t.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