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信息公开(报校办)
   发布时间:2013-11-13 15:37:31   

财务处信息公开(报校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文件精神与学校安排部署,结合本部门财务工作实际与工作特性,现将我处开展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生收费公开、透明
   学校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通过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校园》、校公告栏、校园网站向社会公开,做到亮证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我们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闽教财[2009]152号收费,实行收费校长公告制度,每学年开学初,我处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发布《漳州师范学院收费校长公告》,并在校公示栏张贴、登载校园网站,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项收费按文件规定的流程实施,即通过委托银行统一批量扣款方式和现金缴交方式;对学生因故终止学业的,我们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的规定进行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学生可上财务网查系统查询本人的缴欠费情况,建了在校生收费群、成教生收费群,通过群,将学生学杂费的收缴情况即时上传公开,并解答在收费过程中辅导员、学生等提出的有关问题。
   二、财务制度及政策、收支情况的公开
   每年我们以文件方式下达《漳州师范学院预算安排情况》,并在校园网页上公布;每年以文件方式公布《漳州师范学院预算执行情况》,并通过教代会、通报会、校园网公开;学校接受捐赠情况实时以通报会、校园网页公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政策以文件、校园网页、校务公开栏方式公开,财务处编制了《财务报销指南》,建立了各系报账员QQ群,将报销有关政策、规定除通过文件方式下发外,还在群中特别加以说明、解答,加大宣传力度。
   我们为每位教职工办理了手机银行短息通知,教职工的各项收入发放情况,可通过手机短信第一时间了解到达情况,还可上财务网页查询系统中进行明细查询。从上学期起,我们将各部门经费收支情况网查权限扩大到每位教职工,即每位教工可以通过财务网页查看本部门的经费收支明细账,接受本部门教工的监督。
   

闽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