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师范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01-10 16:22:3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校领导联系教学单位和分管部门制度。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虚心听取意见,了解真实情况,研究解决难题,推动实际工作。围绕发展主题,结合分管工作,校领导每年深入基层开展1-2次专题调研活动,每学期参加联系院系党政联席会不少于1次,召开座谈会不少于1次,听课不少于2次,机关各部处应将调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主动服务群众。深化校务公开,完善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推行办事程序上墙、上网制度。畅通意见渠道,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必须通过座谈会、网络等方式广泛征求和吸收教职工意见。对师生群众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和及时处理,建立健全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工作统筹,切实减少对基层院系的重复性调研和检查考核活动。

三、提高办事效率。对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和部署要认真贯彻落实。不得推诿、拖延。对基层单位、反映的问题实施限时办结制,一般性问题1周内答复。对需要多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问题,由牵头部门的分管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四、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和时间,科学安排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降低会议成本,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原则上不安排本地参会人员住宿。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举办展览、不举办文艺演出、不安排茶歇,严禁借开会吃喝玩乐、游山玩水。会议除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发放任何参考材料、宣传画册、纪念品等。严格控制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联谊会及各类论坛,力求简化活动形式。校庆活动主要面向本校师生和校友。

五、提高公文质量。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现行文件规定仍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可由部门发文解决的问题,不以学校党委或行政名义发文。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做到文字精炼、意尽文止,不搞“穿靴戴帽”。严格控制公文篇幅,校内发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报送给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请示、报告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用好校内OA系统,发挥内部信息网作用,推行网络办公。

六、简化接待工作。公务接待活动按照“热情、对等、节俭”的原则,不悬挂张贴欢迎标语和横幅,一般在学校招待所安排住宿,在校内安排工作餐,不上高档菜肴,不安排烟酒,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省内人员用餐,原则上标准为“四菜一汤”;接待省外人员的,严禁用公款组织与工作无关的娱乐、健身活动。

七、改进新闻报道。校内新闻报道要突出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学校重点工作的推动情况、校内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等。新闻报道精简务实,压缩数量、字数,尽可能地刊播简短消息或标题新闻。校内各单位的一般性工作会议和活动,原则上不予报道。

八、厉行勤俭节约。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建立健全促进节约的规章制度,在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粮食、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经费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大力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崇尚节约、摒弃浪费”的校园文化氛围。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师要以身作则,不接受家长、学生的“谢师宴”等谢师活动以及谢师礼品、礼金。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校领导集体出席公务活动,安排集中乘车。从严安排出差和出访,严格按程序报批,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培训和学习考察。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设备和家具。

九、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十、强化监督管理。学校纪委和监审、财务部门要对本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严格检查督查,严肃处理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并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