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委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了学术决策、学术评价、学术审议、学术指导、学术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在推动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将学术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推动学校科学研究发展
认定出版各类科研成果。4月,校学术委员会评选出2023年刊发在《闽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的优秀论文12篇和备选优秀论文2篇;评选出2023年刊发在《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的优秀论文18篇和备选优秀论文2篇。7月,校学术委员会推选陈珊怡等40位研究生的论文为2023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陈珊怡等15位研究生的论文参评2023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9月,校学术委员会同意《闽海学刊》(第一辑)在福建省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出版。12月,校学术委员会对台湾期刊进行分级认定。一年来,校学术委员会共资助《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探索与实践》等著作28本。
推荐项目、成果和团队。3月,校学术委员会推荐2个科研团队申报2024年福建科创先锋号。6月,校学术委员会推荐3位教师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10月,校学术委员会推荐“福建省闽台园艺植物生物育种与应用合作基地”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闽台科技合作基地。11月,校学术委员会同意“闽台语言文学文献整理、研究与数据库建设创新团队”等4个项目给予立项,同意“海峡两岸智能科技创新中心”等3个项目作为培育创新团队》。
完善科研创新平台建设。3月,校学术委员会同意成立新质生产力研究中心校级创新平台;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福建省现代分离分析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人选变更事宜。6月,校学术委员会同意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数据科学与智能应用高性能GPU计算平台建设;安排1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福建省现代分离分析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6月,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成立“漳州市食品科学研究院”及研究院负责人名单。6月,校学术委员会同意聘任陈丽丽教授为圆山学院院长。
完善各类科研制度。2024年,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出台《闽南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闽南师范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闽南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科研绩效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关于闽南师范大学校内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不断完善科研管理制度。
二、持续推动师资队伍建设
2月,校学术委员会推荐1人申报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项目。3月,校学术委员会推荐2024年国家教学名师申报人选1人;推荐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2人。5月,校学术委员会推荐3人申报第五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6月,校学术委员会推荐福建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2人。7月,校学术委员会推荐领军英才1人。9月,推荐4人申报闽江学者特聘教授,10人申报讲座教授,6人申报青年学者。 9月,遴选闽南师范大学“龙江计划”领军人才岗位2人,拔尖人才岗位29人,优青人才岗位26人。
三、持续完善学术委员会建设
9月,校学术委员会同意修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历史地理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等六个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和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督导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组建第七届校学术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权威作用,指导学校各项学术事业发展。
三是按照章程,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伦理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