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委员会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3-27 11:04:11   

2022年是学校申博成功后巩固发展的“提质增效年”,也是推进“十四五”建设、持续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根据学校党委确定的2022年“提质增效年”的工作主题,校学术委员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梳理了学校整体学术发展面临的挑战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发展平台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有效保障学校各项学术事业的稳步前进。一年来校学术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各类线上线下会议41次,审议议题46

一、发挥高层次人才“带头”作用,为学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为进一步壮大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提升高层次人才队伍素质,校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研究讨论第二轮第二批、第三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事宜,针对《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遴选教学科研条件(2021年版)》(闽南师大[2021]38号)中金融C类(专业硕士点)学科骨干遴选条件进行认定。并确定第二轮第二批学科带头人候选人8人,其中A类学科带头人 2人,B类学科带头人5人,C类学科带头人1人。学术骨干候选人20人,其中A类学术骨干2人,B类学术骨干15人,C类学术骨干3人。确定第二轮第二批学科带头人候选人10人,其中A类学科带头人 1人,B类学科带头人7人,C类学科带头人2人。学术骨干候选人23人,其中A类学术骨干4人,B类学术骨干16人,C类学术骨干3人。此外,校学术委员会积极推荐各类国家级、省级人才8人高层次人才的选拔为我校发展奠定了强大的人才支撑。

二、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激发学校科学研究发展活力

校学术委员会积极完善科研政策制度建设,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激活科研活力。先后审议并通过了《闽南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校内项目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闽南师范大学专利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闽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管理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闽南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奖专项资助办法法》等11个文件,有效推动了学校科研的发展。此外,校学术委员会重视对学术成果的研究审议,评选出了《闽南师范大学学报》优秀论文30篇;资助学术著作出版58本(其中学术著作出版经费资助28本,学科建设经费资助22本,福建省教育督导智库建设经费资,8本),共资助约474.95万元。

三、发挥学科建设“龙头”作用,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

在获得博士点授予单位之后,我校狠抓学科建设龙头作用,积极做好“双一流”建设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11号)和新一轮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编制工作通知要求,我校被列为福建省新一轮“双一流”B类建设高校。为扎实推进新一轮省“双一流”建设工作,结合《闽南师范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校学术委员会对建设方案总体情况、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预期成效以及组织保障等情况进行了审议。为规范学位论文盲审规则,严格盲审程序,妥善处理论文盲审中的问题,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校学术委员会审议了《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推荐参评省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7篇,校级优秀学位论文25篇

四、发挥科研平台“阵地”作用,积蓄学校发展后劲

校学术委员会针对我校科研创新平台现状,积极培育校级创新平台,2022年共审议了三批校级创新平台,成立了闽南师范大学中小学课业大数据研究中心、硅基半导体光电芯片研发实验室、两岸传播研究中心、闽台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研究中心、体育科学研究中心、出土文献与中国文学暨文化研究中心、女排精神研究中心、机器学习与优化研究中心、闽台族谱数字化协同创新中心等9个校级创新平台。校学术委员会积极推荐实验室向上申报高级别实验室建设,如,今年1月推荐数据科学与统计重点实验室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为了满足师生使用设备的需要,审议通过了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备选项目方案。为规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对外服务共享管理,提高服务效益,出台了《闽南师范大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对外服务共享管理办法》。

五、发挥科研诚信“教育”作用,夯实学校科技创新基石

一年来,围绕学校提出的提质增效年的要求,通过校内校外科研诚信宣讲,线上线下论坛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科研诚信教育活动,极大提升了我校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意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

为进一步加大科研诚信宣传,提升我校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意识,邀请到省科技厅监督处副处长胡少华和福建师范大学林少东副教授到我校开展科研诚信政策宣讲活动。活动的开展对与会人员进一步学习贯彻科研诚信文件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利用科研处开展科研政策宣讲活动契机,重点对新出台的《闽南师范大学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进行解读,要求立项项目负责人加强自律,学院做好监督,按照规定合理预算、按流程报销经费,科研处将加强预算管理及其它管理工作。通过科研政策宣讲,进一步增强教师法规意识和底线思维,促进教师依法依规开展科研工作,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水平。

为了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提升各个学院科研工作者的科学道德精神,进一步明确学术规范标准,夯实学术规范理念,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组织各个学院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科研诚信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防治学术不端行为,构建风清气正、严谨自律的学术风气,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不断繁荣发展,我校采用分会场的方式组织文科学院科研秘书、科研处人员参加第五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论坛。论坛的召开对锻造我校教师追求真理、积极创新的学术品格和道德精神一次很好的促进。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和科研诚信素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与科研诚信建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和科研诚信建设的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和科研环境,打造优良的教师队伍,开展了2022年度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课题研究工作。

2023年,校学术委员会将紧紧学校党委提出工作主题,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继续履行好对学校学术事务的评议、审议、咨询和决策等基本职能,并将重点放在以下工作上,一是积极探索有组织科研的有力抓手,集中全校科研力量解决国家及地区战略需求和关键核心问题。二是强化科研诚信教育基础上,拟在全校开展科技论文自查整改等科研诚信预防体制机制建设。三是加大对学院/平台学术委员会的监督力度,督促其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