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
   发布时间:2022-11-04 10:47:45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闽南师范大学章程》和《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对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发展及平台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一年来共召开各类线上线下会议24次,审议议题35项。教师在参与学校和学院、学科发展中的学术审议、咨询作用进一步彰显。

一、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校学术委员会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和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遴选条件。校学术委员会依据这些条件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我校第二轮第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候选人:A学科带头人15人,B类学科带头人9人,C类学科带头人1人;A类学术骨干4人,B类学术骨干41人,C类学术骨干6人。此外,经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通讯评审并投票,推荐第二批福建省雏鹰计划候选人3人;推荐2021年国家WR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1人;推荐2021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文化艺术组)候选人1人、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候选人1人;推荐第十六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2人;推荐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候选人1人;推荐闽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推荐闽江学者讲座教授7人;推荐2021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3人。

二、科学研究水平进一步提高

校学术委员会历来重视我校科学研究发展。本年在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明确期刊级别认定和学术专著资助方面做了不少努力。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先后召开多次会议研究我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并先后出台了《闽南师范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暂行)》《闽南师范大学科研绩效管理办法》。这些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促进了我校科研项目更好更快的发展。此外,校学术委员会对科研项目级别进行了重新认定,并出台了《闽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对学术刊物分类进行了重新认定,将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集刊所列期刊认定为B类学术刊物。审议并出台了《闽南师范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审议并出台了《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年度优秀论文评选办法(试行),评选出了《闽南师范大学学报》2021年度优秀论文。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出台了《闽南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分三批对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进行审议,资助了《汤漳平文集》等69本著作,较去年的36本增加了近1倍。资助总金额391万元,较去年的234万元,增加了157万元。

三、创新平台得到进一步发展

校学术委员重视我校创新平台的建设和管理,2021年6月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闽南师范大学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审议并出台了《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实验室保密制度》。推荐“福建省智能关信息和光电子重点实验室”申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批准成立了“台港澳与海外华人文学研究中心”校级研究所。审议并批准修订了福建省粒计算及其应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程,并完成了福建省粒计算及其应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成立了第三届学术委员会。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制定并出台了《闽南师范大学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在今后的工作中,校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教育方针,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在学校综合改革、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