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2016-2017学年)
   发布时间:2017-10-12 01:05:27   

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2016-2017学年)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闽南师范大学章程》和《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在2016-2017学年度对学校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发展、平台建设、自身建设及学术道德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审议学科发展规划,推进学科建设

校学术委员会及其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听取我校相关学科发展汇报,并对我校学科建设“十三五”规划及2017年学校学科建设经费预算进行审议。

2016年11月4日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同意了我校学科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3月16日召开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就2017年学校学科建设经费预算进行审议,同意了2017年校级创新团队原则上不增加经费预算,校级创新团队继续运行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各学院(系)学科建设经费中。

二、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学校发展根基

校学术委员会及其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对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各类人才引进及推荐方面等进行讨论。

师资队伍规划方面:2016年11月4日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同意了我校师资队伍“十三五”规划。2017年3月16日召开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就2017年师资队伍建设经费预算进行了审议,建议2017年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费预算为700万元。

教师资格认定方面:2016年11月4日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认定213名教师为我校“双师型”资格教师。2017年1月9日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通过通讯评议的方式认定胡泳华为优秀博士。2017年6月30日召开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认定林永崇、黄云凌贰位博士为优秀博士。按学术带头人引进卢士玲教授,建议罗德红教授在学校聘任委员会认定其教授职称的基础上,再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决定是否按学术带头人引进。

人才引进方面:2016年9月6日召开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就柔性引进郑锦扬等六位教授为特聘教授进行审议,并同意柔性引进郑锦扬、胡晓光、张蔚飞、邹复民、周才云等五名教授。

人才推荐方面:2016年9月14日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通过通讯评议的方式,推荐陈添丁老师申报2015年度高校领军人才资助候选人。2016年10月12日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通过通讯评议的方式,推荐陈焕庭、兰汉红、胡泳华,沈毅玲作为福建省第三批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2017年5月8日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通过通讯评议的方式,推荐李顺兴作为我校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2017年6月30日召开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推荐夏允中、王宏鲲、冯俊娥、苏金智、郭英德、吴子林等六位教授申报闽江学者讲座教授。

、重视科研究,促进学术发展

科研规划方面:2016年11月4日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我校科研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年6月15日召开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同意我校智慧校园二期工程建设方案。

科研管理办法方面:2017年1月9日召开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会议,同意《闽南师范大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暂行)》。2017年3月27日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通过通讯评审的方式,同意《闽南师范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1月9日召开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同意《闽南师范大学职称评审补充规定》。

学术著作资助方面: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于2017年1月9日和2017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分别就我校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请进行了审议,共资助11本学术著作

四、搭建平台,服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

实验室建设方面:2016年11月4日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意了“新建实验室及通风系统项目”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平台、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及数据库服务器等硬件设备”等两个项目。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于2017年3月17日和2017年6月15日召开会议,共同意了“移动互联通信与信号仿真处理实验室建设”等十五个项目。

机构建设方面:2017年3月17日召开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同意成立两岸一家亲研究院,同意闽南师范大学“福建省侨乡文化研究中心”研究中心组织机构设置,同意粒计算重点实验室机构设置方案,同意黄振杰同志担任粒计算及其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2017年6月15日召开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同意成立福建海上丝绸之路文旅产业机构,并于2017年6月30日将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文旅产业联盟更名为闽南文化创新设计产业技术研究院。2017年6月30日主持召开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同意设立两岸一家亲研究院组织机构,同意增补陈立双、陈春华为台商研究中心副主任。

五、建章立制,强化教师学术诚信

自身建设方面:2017年6月30日召开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同意了闽南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等十六个平台学术委员会章程。2016年11月4日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新闻传播学院等八个学院(系)学术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

学术道德建设方面:为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我校学术创新与繁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颁布了《闽南师范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由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作为学校预防、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的职能机构,明确规定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措施和办法,既表明了对学术不端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的态度,又对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真正做到了有规可循、有据可依。2017年6月29日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通过通讯评审的方式同意辞去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一名。

在今后的工作中,校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教育方针,依规行使职权,在学校综合改革、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