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10-31 16:46:46   

闽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闽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我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推进内涵建设,深化综合改革。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做好信息动态更新,继续推进学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有效地促进和保障了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健全信息公开的机制和制度

学校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学校治理水平、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专门成立了以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各信息公开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成立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提高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信息公开责任到人、监督到位,形成了全员参与、立体覆盖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为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发展实际,及时更新了《闽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和丰富了信息公开定期审查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保障机制等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运行,为学校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拓展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

我校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我校将“闽南师范大学校务公开网”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网站,并在学校主页及时发布师大要闻、媒体师大、通知公告、学术预告等各类信息,各二级单位也及时更新学院网站和公开栏等,方便师生和公众知晓学校工作。本学年,我校在校务公开网原有8个一级指标的基础上,增设20个二级指标并分栏单列,使整个网页更加栏目清晰、科学合理、方便查阅。我校还充分发挥官方微信、微博影响力排名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的优势,主动发布学校重大政策及重要事件,推送学生管理规定、招生就业咨询、后勤服务保障等内容,收集师生意见并积极通过网络平台回复受关注事件和问题,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高度融合。

(三)重视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

我校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重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多次专门召开会议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宣传相关政策文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做到中心工作与信息工作共同推进。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制定出台之后,我校及时在校务公开网、校园宣传栏向社会和校内师生公布,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全面认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为提高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我校还组织召开信息公开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会,就学校校务公开网及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情况、公开流程、后台操作、保密审查等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同时,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不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研讨会、工作交流会,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研究讨论,指导各二级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信息公开的督查和管理

我校重视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所列事项公开情况的自查工作,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跟进信息公开更新进度,及时查补工作不足,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向广度拓展、深度延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严格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我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要求校内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本学年,在学校保密办的配合下,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了保密审查表格的管理,并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

我校现已初步建立了以学校官网、校务公开网、官方微信微博、OA办公系统等网络公开形式为主,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校电视台、校园宣传橱窗、新闻发布会、校情通报会等传统公开形式为辅的信息公开体系,并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如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党代会和教代会工作报告的起草,都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征求相关单位、部门及师生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广泛听取他们的建议,保障师生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1.通过校园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我校通过学校官网、校务公开网、OA办公系统等网络公告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公告892条、校园新闻2000余条、学校公文482份,涵盖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和其他信息在内的10 大类50项信息,方便学校师生及时便捷的了解到学校发展动态和重要决策部署。

2.通过官方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我校在学校官方微博上开辟了“聚焦闽师”、“招聘抢先知”、“闽师随身听”、“闽师人物”、“小宣有话说”、“早安闽师”、“晚安闽师”等固定栏目,发布各类学校信息、政策制度、热点新闻等1640条;完善官方微信公众号,形成了微校园、微服务、乐活闽师三大菜单及“闽南师大新闻联播”、“闽师人物”、“第一现场”等固定推送栏目,共推送涉及学校发展动态和学校师生切身利益的238期内容,438条图文信息。

3.通过传统渠道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充分利用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校电视台、校园宣传橱窗等发布学校新闻信息动态,使学校师生员工及时了解校务活动情况。本学年共编辑出版校报12期,制作电视新闻48期,编辑制作广播节目近300期,更换校园宣传橱窗内容24期。校内各单位也主动利用各自传统信息公开渠道公开校院两级重要事项,让学校各项政策程序更加公开透明、使师生获取信息更加高效便捷。

4.通过校内会议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还通过校党政领导向教代会、工会“两委”委员通报学校工作情况、每年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校工作、定期召开统战团体专题建言献策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各类征求意见会,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建立校领导接待日、校长本科生导师制等校领导与学生沟通渠道;学生管理部门通过专项评审会、学生座谈会、学生意见反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吸引学生参与学生管理事务,并定期向学生公开校务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

(1)公开招生政策。我校高度重视阳光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福建省阳光高考网站、校务公开网、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微博微信、招生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公开学校招生政策和录取信息。(2)重视宣传咨询。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布学校本科生招生简章、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考生应知、须知的招生录取政策,主动深入各高校、中学和宣讲会宣传招考政策,组建招生咨询团队接听和解答考生咨询,提供历年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学校情况介绍等方式来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学校招考信息和录取动态,共计发放招生宣传资料2万多份;(3)接受录取监督。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我校开通考生录取结果查询的网络查询通道,实时公布分省、分批次、分科类录取分数和人数,公布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姓名和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等。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申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有效确保招生信息的公开、招生过程的透明和招生结果的公示。我校严格特殊类型招生管理,没有艺术类单独招生考试,艺术类招生录取过程中专业成绩均采用省统考成绩。

2.财务收费信息

(1)全面公开财务制度政策。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本学年我校制定出台了《闽南师范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暂行规定》、《闽南师范大学转发<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财务制度,并均以学校公文、通知公告等形式在OA办公系统、校务公开网上及时公开。同时我校还印制了《闽南师范大学财务制度选编》、《闽南师范大学财务报销手册》,开展各院系报账员培训,建立了各院系报账员QQ群,将报销有关政策、规定除通过文件和通知方式下发外,还在群中特别加以说明、解答,加大宣传力度。(2)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校的收入、支出、预算、决算,财政拨款等具体内容每年均定期发布在《财务工作报告》,并在教代会、工会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已按时将《2015年度闽南师范大学部门决算》与《2016年度闽南师范大学部门预算》在校务公开网页公布,并以文件形式在OA办公系统上公布《闽南师范大学年度预算安排方案》和《闽南师范大学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各项支出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同时,我校还建立网络财务信息查询系统,每位教职工均可通过财务查询系统查看本部门的经费收支明细账,并通过手机银行短信及时通知教职工各项收入发放情况。(3)学生收费公开透明。学校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在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校园》中向社会公开,做到亮证收费,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实行收费校长公告制度,本学年开学初,我校就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发布《闽南师范大学收费校长公告》,并在校务公开网公布和校园宣传橱窗张贴,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加强财务信息查询咨询服务,学生可上财务网查系统查询本人的缴欠费情况,建立了在校生收费群、成教生收费群,通过QQ群,将学生学杂费的收缴情况即时上传公开,并解答在收费过程中学生等提出的有关问题。

3.干部人事信息

(1)干部任免方面。本学年我校共对14名拟提任领导职务(其中聘任中层副职4名、提任科级10名)的考察对象进行了干部考察预告及任前公示,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在校务公开网和OA办公系统上公布任命信息,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2)领导出国(境)方面。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手续并进行校内公示,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出访任务、国家或地区、停留时间、经费预算、行程安排等信息。本学年我校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共3人次,共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总结报告3份。(3)岗位设置与聘用方面。我校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及时公开岗位设置情况,并经个人签字确认、单位申报、校聘委会审核后将各级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及时在校务公开网和OA办公系统上公布岗位设置与聘用情况。(4)在人才招聘方面。我校通过学校官网、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博士人才网等网络平台公布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和相关招聘流程,并通过参加各地招聘会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公布笔试面试名单。通过在通过学校考试考核通过后,我校均会将拟聘人员在省人社厅网站及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及时公布招聘人员情况,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4.国资管理信息

(1)公布国资管理政策。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本学年我校制定出台了《闽南师范大学土地管理暂行规定》、《闽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用房使用调配暂行办法》及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若干通知,修订完善《闽南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验收、入库管理细则(试行)》、《闽南师范大学固定资产报废管理细则》等资产管理制度,并均以学校公文、通知公告等形式在OA办公系统、校务公开网上及时公开。(2)公开招投标信息。结合省巡视组专项检查反馈意见,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每项采购项目受理后,从采购信息发布,直至采购结果形成,每个环节都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学年通过校务公开网共公开招投标信息787条,共接受47批次物资采购项目的委托,金额约4400万元。

5.人才培养和服务信息

(1)人才培养方面。为更好回应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关注,我校编制并公布了《闽南师范大学2015 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闽南师范大学2015年本科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闽南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等专项报告,及时更新和公布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和学位点建设情况,公布与境内外高校和研究生机构合作办学情况,向社会全方位展示了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成果,为社会了解学校提供了基本途径。同时,我校还健全人才培养质量监督体系,制定、修订并公布《闽南师范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闽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似度检测实施办法(试行)》、《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暂行规定》等学风建设规章制度,坚持公示制度,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制定并公布《闽南师范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成立闽南师范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接受学生申诉。(2)人才服务方面。我校编印《学生手册》、《研究生手册》等主动公开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奖助勤贷补政策、学生综合考评指标、学生骨干培养计划、学生党员发展流程等涉及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此外,我校还通过就业信息短信通知平台、微信、微博、QQ群等新媒体,结合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网及时发布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学生就业创业。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在校务公开网上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咨询电话等。本学年我校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和举报情况

学校在校务公开网中有公开监督电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本学年我校未接到有关信息公开举报或投诉。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是一项把握全局、影响全局的工作,虽然我校现已基本建立了信息公开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但与“规范化、高水平、专业化”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行为、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具体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以信息公开推进学校的依法治校与民主办学。

(二)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好信息公开的宣传与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及师生的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

(四)加强对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闽南师范大学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