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2015-2016学年)
   发布时间:2016-09-29 16:46:00   

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2015-2016学年)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闽南师范大学章程》和《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在2015-2016学年度对学校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发展及平台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审议学科发展规划,推进学科建设

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听取我校相关学科发展汇报,并对我校“十三五”规划拟建硕士专业学位学科领域、人才引进计划中的紧缺专业以及学院(系)调整等提出建设发展建议。

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分别于2015年12月2日和2016年6月15日认定了 43个专业为我校2016年引进人才计划中的紧缺专业,认定法社会学与法政治学、统计学、闽南文化翻译研究(含笔译及口译)、信息与光电技术、广播电视与新媒体传播为我校“十三五”规划拟建硕士专业学位学科领域。此外,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还就历史系申请更名进行审议同意历史由“系”更名为“学院”。对商学院系名及其所包含专业进行审议,将商学院四个系的系名调整为:工商管理系(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市场营销三个专业)、旅游管理系(包括旅游管理、旅游管理和服务教育(师范类)、文化产业管理三个专业)、经济与贸易系(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金融与统计系(包括经济与金融、经济统计学两个专业)。

二、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学校发展根基

校学术委员会及其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对各类人才引进办法、人才队伍建设等进行讨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方面:2015年9月28日,校学术委员会对《闽南师范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审议。2016年6月15日,师资队伍专门委员召开会议,就《闽南师范大学聘请荣誉教授、客座教授、讲座教授管理办法》进行审议。人才引进方面:2016年1月20日,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就“培养学科领域团队”与“培养特殊专业人才”形式聘任特聘教授岗位任务和待遇事宜进行讨论,并同意林寿教授聘期任务与待遇方案。2016年3月15日,同意按学术带头人引进徐富明博士教授,按优秀博士引进赖文强博士。2016年6月13日经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通讯评审并投票,同意按优秀博士引进范展老师。在职师资队伍管理方面:2016年6月15日,审议通过了《闽南师范大学“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意见》。2016年6月15日,审议通过了《闽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管理规定》。

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各类人才推荐计划申报的候选人、科研项目进行严格审议,坚持学术标准,确保人才推荐、科研项目质量。人才推荐方面: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候选人1人;推荐了 2016年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5人,福建省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划7人。此外,经师资队伍专门委员会通讯评审并投票,推荐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1人;推荐第三批在闽优秀台湾人才候选人2人;推荐2016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人;推荐2015年第二批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候选人1人。推荐科研项目方面:2016年1月20日,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推荐了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一般项目26项,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产学研项目2项。并推荐了三个项目作为第四轮福建省卫生教育联合攻关计划项目。2016年5月25日,推荐了2016年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面上项目40项;2017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项目6项;2017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校产学合作项目2项。

三、搭建平台,服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

重视2011协同创新中心发展。2016年1月15日,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就区域农村教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总体管理方案进行审议。2016年6月29日,审议通过了区域农村教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议名单,并推荐余益兵同志担任“农村学生发展与教育研究所”所长。

重视研究所建设,2015年12月24日,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成立大地景观研究所。并于2016年4月15日将“大地景观研究所”更名为“生态规划与景观设计研究所”,聘任何绍福副校长为所长,陆銮眉教授和卞阿娜高级工程师为副所长。2016年6月29日,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成立信息与通信技术研究所。

重视实验室项目建设。2015年11月24日,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我校创新团队申购便携式脑电设备和申购电化学原理傅里叶红外光谱系统。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分别于2016年1月15日和2016年5月19日,同意了《模拟法庭与模拟联合国(法律实训中心)》等9个实验室建设项目。

四、重视科研研究,促进学术发展

校学术委员会历来重视我校科学研究发展。本学年在规范科研

项目管理、明确期刊级别认定、学术专著资助和学报发展方面做了不少努力。

规范科研项目管理: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于2016年5月19日和2016年5月31日,召开两次会议就职称评定中的科研项目级别认定暂行办法进行审议。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闽南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审议闽南师范大学横向经费管理办法的报告》和《闽南师范大学促进科技产业发展与服务社会管理办法》。

明确期刊级别认定:2015年12月24日,召开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会议,就CSSCI核心期刊认定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时间认定问题进行审议。此外,2015年12月24日和2016年1月15日,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就艺术学院朱三益画册和作品参展是否相当于讲师任职条件中的专著与获奖进行了审议。

加强学术专著资助力度:校学术委员会分别于2015年9月28日和2015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就2015年第二批和第三批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请进行审议,同意资助《文化诗学研究丛书》等12本学术专著。2016年6月29日,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会议就2016年(第一批)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请进行审议。同意资助《技术创新成果、专利、标准的协同转化机理研究》等7本学术专著。

重视学报编辑部发展:2015年9月28日上午,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就闽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主编调整进行审议,同意陈国良担任闽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主编职务。2016年3月3日,经校学术委员会通讯评议,同意赖春辉担任闽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副主编。2016年1月8日,经校学术委员会通讯评议,同意校学术委员会《闽南师范大学学报编委遴选办法》。2016年3月31日,经校学术委员会通讯评议同意组建新一届学报编委会。

五、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履职能力

为增强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发挥学术委员会委员在学术道德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校学术委员会于2015年11月24日召开全体会议,学习《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闽南师范大学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了规范学术委员会工作,校学术委员会还就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审议,通过以下议事规则:一、各专门委员会出席委员人数须达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时,方能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二、缺席委员由校学术委员会其他委员递补,优先递补所在学科与所审议议题相近的委员。三、若递补委员为同一学科的,则按照《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布学校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闽南师大【2015】184号)中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顺序依次递补。

在今后的工作中,校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教育方针,依规行使职权,在学校综合改革、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