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度招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13-11-12 17:45:23   

   根据文件精神与学校安排部署,结合招生就业工作实际,现将我校招生就业开展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招生工作
   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考试“六公开”的有关规定。
   1、制定了《漳州师范学院普高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我校普高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意见》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信息时效性区分出考生填报志愿前、录取工作未进行前、批次录取结束后等三个时间节点;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包括学校的普高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招生指南、各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意见》还对签发权限、档案保存、来访接待等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2、利用多种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普高招生信息公开。我校主动将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真实、规范的编入《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手册、学校普高招生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并通过各种招生宣传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2013年招生录取工作为例,我校开通3部咨询电话,发放招生宣传册46000多份,在阳光高考网络平台、省市报纸等媒体进行十多次公开宣传;通过学校普高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每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情况查询等内容。
   3、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供有力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并建立了“招生咨询室”,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附录:普高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主要内容及公开渠道

公开范围

普高招生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公开渠道

面向社会主动

公开

1、学校校名、学校层次、学校简介

招生章程、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我校校园网、我校招生信息网、我校招生指南、福建省阳光高考等网络媒体、海峡都市报等报纸媒体

2、招生省份、招生计划

3、可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及可授予的学士学位单位

4、学生就学地点

5、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收费标准

6、各专业录取原则及成绩排序办法

7、各专业体检要求、语种要求

8、学校资助奖励政策

9、监督电话

10、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网址、邮箱咨询电话、传真)

11、已结束批次录取分数线、往年录取分数线

面向被录取新生主动公开

12、录取专业查询、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分数线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系统、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电子邮箱

13、邮递单号查询

   二、就业工作
   坚持以生为本,重视开拓就业市场,丰富就业渠道,注重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与更新,确保就业信息针对性、及时性与覆盖度。
   1、就业信息发布。为了更好地服务毕业生,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密切社会联系,深入各行各业挖信息、找岗位。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并及时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并通过漳州师范学院就业创业网、政工干部QQ群、移动短信平台、校园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发布需求信息,确保每位毕业生都及时收到就业信息资讯,为毕业生顺利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2、就业工作动态公布。为做到就业工作信息及时发布,坚持以学校办公平台、学校就业创业网、校内宣传海报等途径,及时发布我校在就业工作方面的措施和做法,在双困生评选、就业创业典型筛选、就业创业培训、就业创业课题申报评选等方面做到公开公正,确保每位师生员工都可以及时收到就业咨询。
   3、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咨询活动。为帮助有需要的同学及时了解政府、学校在就业创业方面出台的政策,学校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和咨询活动。鼓励各系为单位,针对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工作,设立就业创业预约咨询制度,在每周一和周四晚上对有疑问的同学开展就业创业咨询。
   4、设立就业工作反馈信箱。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信息公开的监督,确保就业信息发布的及时与公正,专门设立就业工作反馈信箱,对毕业生集中反馈的问题一一进行梳理回复与个性指导,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